证券交易和披露、金融和证券诉讼
- 证券交易和披露
本事务所不仅对股份、普通公司债券等传统有价证券,而且对包括REIT(房地产投资信托)在内的投资信托的投资证券和受益证券、证券化商品等各种金融商品的发行(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交易(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提供相关咨询。
作为咨询对象的有价证券的发行方法,包括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方式。
作为咨询对象的有价证券的发行场所,包括日本(日本法人在日本发行和外国法人在日本发行)和外国(日本法人在外国发行)两种。
此外,本事务所还就金融商品的募集,提供各种有关法定披露的建议。
关于披露相关建议,不限于发行时的有价证券备案书、发行登记书、招股章程等,还包括有价证券报告书、半年期报告书、季度报告书等有关持续披露的建议。
- 金融和证券诉讼
发行股份、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企业,在①没有将法定文件交给投资者,在有价证券报告书等披露文件上有虚假记载等在有价证券发行程序上存在问题时,或在②有价证券发行后发生丑闻等时,可能会被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关于损害赔偿请求纠纷,有时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谈判或使用金融ADR(非诉纠纷解决程序)解决,有时通过诉讼解决。
本事务所作为有价证券发行人、销售方或投资人的代理人,处理此类谈判、ADR和诉讼业务。
- 丑闻应对
本事务所在发现会计违法、内幕交易等丑闻时,处理与当局和交易所的应对、就罚款审判提供相关建议等。
相关论著
- 《资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问题和今后走向》,载于 流动化・证券化协议会会报志《 SFJ Journal》第13卷 (2016年) <合著>
- 《日本与欧洲的结构资产支持债券的利用》Business法务 9月号(2011年)<合著>
- 《2011年资产流动化法修改的留意点》金融Journal 7月号 (2011年)
- 《TMK理论与实务-通过特定目的公司的资产证券化》(金融财政事情研究会,2009年)<合著>
- 《采用自己信托的业务信托的留意点(前)(后)》 Business 法务2009年6月号・7月号 (2009年) <合著>
- "Securitisation 2008/09 Country Q&A Japan" PLC Cross-border Handbooks: Finance Volume 2, (Practical Law Company, 2008) <合著>
- 《用”资产支持债券“最大限度地活用自己公司和资产的信用》 Business法务 10月号(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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