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和职员的违法行为
公司高管和职员在企业活动中参与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渎职罪、行贿罪、违反反垄断法、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罪等,对公司造成损害时,公司不仅需要采取措施追究高管和职员的民事和刑事上的责任,还需要处理股东等利害关系人要求,追究公司及其他高管等怠于监视和监督的责任、怠于构筑内部控制系统的责任,以及在发现违法行为后怠于采取行动避免损害扩大的责任。
本事务所通过对建议和应对减轻公司名誉风险、诉讼风险等相关风险导致的损害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的早期介入,采取措施减轻刑事案件给公司及其高管和职工造成各种不利影响的同时,提供包括应对新闻报道在内的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相关风险对公司造成的损害,就追究高管和职员的违法行为相关刑事和民事上的责任,提供妥善的建议和应对。此外,本事务所还提供如从合规和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出建议等法律服务,以彻底防止再次发生高管和职员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