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PPP)、民间主动融资(PFI)和公共设施等运营
本事务所从事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PPP)和民间主动融资(PFI)业务超过20年,具有丰富的业绩。业务范围涉及城市再开发、公园、MICE、医院、学校、综合设施、机场、供水和污水处理、净水厂、废弃物处理和发电等广泛领域,既有传统PFI和公共设施等运营,也有包括设计建造运营(DBO)在内的PPP业务。
为公共部门、民间经营者、金融机构等各方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在海外的不动产开发、物流构建完善、供水和污水处理、医院、发电等基础设施出口支援项目中,本事务所也持续为政府开发援助机关、公私基金、民间经营者、金融机构等提供咨询。特别是,本事务所也建立了与本领域优秀的海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作体制,包括是否应进行仲裁或诉讼的纠纷初期评估等在内,会根据需要进行协作。
本事务所以多年积累的经验为基础,从招投标程序,到行业法律和相关法规调查、官民或联合体内的合同的制作和谈判、项目融资、业务运营和矛盾解决等各个方面,提供精准而快速的法律服务。
相关论著
- "Construction and projects in Japan: overview", Construction and Projects Global Guide 2021/22, Practical Law, Thomson Reuters (2021年) <合著>
- 《覆盖特许经营、过去类型、新手法的PPP/PFI实践手册》(株式会社中央经济社,2018年)<合著>
相关演讲
- 2020年12月11日召开
《海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概要》 -
株式会社JPI(日本计划研究所)主办 2020年9月3日召开
《“新任负责管理者必听”汇总海外项目金融合同实务基础的三小时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