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事務所的法律聲明
1. 關於渥美坂井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
渥美坂井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以下稱「本事務所」)係由以下架構組成:
① 渥美坂井法律事務所律師法人(屬於第二東京律師會,代表合夥人律師:渥美博夫,以下稱「本律師法人」)與多位隸屬於本事務所的外國法事務律師,依據《外國律師處理法律事務特別措施法》(以下稱「外弁法」)所規定,進行外國法共同事業;
② 本律師法人與依日本民法成立之組合型態「渥美坂井法律事務所・外國法共同事業」(代表律師:坂井豐,以下稱「組合組織」)之各律師,共同執行法律業務並共同運作法律事務所。
本事務所及其外國法共同事業,除日本律師(含英格蘭及威爾斯事務律師)外,並擁有原資格國法或指定法屬於下列司法轄區之外國法事務律師:紐約州、加州、中華人民共和國、韓國、印度、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聯合王國*、澳洲昆士蘭州、紐南威爾斯州、維多利亞州。對於原資格為州法之外國法事務律師,亦得就該國之聯邦法提供法律意見。於本事務所內,日本律師與外國法事務律師共同合作,分別執行涉及其所登錄之原資格國法及指定法的法律業務。
此外,本律師法人亦設有海外據點及合作關係:
- 倫敦辦公室:英國子公司 Atsumi & Sakai Europe Limited(代表律師:金久直樹,日本律師);
- 布魯塞爾辦公室:Atsumi & Sakai Brussels EU(代表律師:亀岡悅子,布魯塞爾律師會 B List 律師、紐約州律師**);
- 紐約合作辦公室:Atsumi & Sakai New York LLP(代表律師:Bunny L. Dixon,外國法事務律師〔紐約州法〕);
- 胡志明市辦公室:Atsumi & Sakai Vietnam Law Firm(代表律師:入江克典,日本律師)。
同時,本事務所在日本境內亦與 A&S大阪法律事務所律師法人(代表律師:前橋呈至律師)及 A&S福岡法律事務所律師法人(代表律師:臼井康博律師)保持合作關係,並與位於德國聯邦共和國的 Atsumi & Sakai Europa GmbH - Rechtsanwälte und Steuerberater(法務及稅務服務提供法人,當地代表:Frank Becker,德國律師**)建立合作關係,作為法蘭克福辦公室。
* 渥美坂井法律事務所律師法人並未受英格蘭及威爾斯 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監管局)之規範。
**未取得日本之外國法事務律師登錄。
2. 關於法律問題之建議等
除本事務所另有說明外,本事務所就法律問題所為之任何建議或其他意見表示,依下列區分:
(i) 如涉及日本法,或涉及本事務所外國法事務律師登錄所屬之原資格法及指定法以外之外國法者,係由本事務所特定律師之判斷所為;
(ii) 如涉及登錄所屬之原資格國法及指定法者,則係由將該法作為其登錄原資格國法或指定法的本事務所特定外國法事務律師之判斷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