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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修订2018年《食品卫生法》,引入了正面清单制度,对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装只允许使用通过了安全性评估的物质(该制度自2020年6月1日施行)。该制度是基于《食品卫生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对用于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装的合成树脂进行安全性评估,并将评估合格的物质列入清单(正面清单),原则上禁止使用未列入该清单的物质。
这一制度适用于无论规模大小、所有从事食品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并且违反时还会有处罚,因此,对以食品为中心的行业具有重大影响。而在2025年6月1日以后,需要更加注意,其原因不止因为该日期为该制度设立的过渡期结束日,从这一天起,还将对清单本身的内容进行调整。因此,本期简报将首先说明正面清单制度的概要(其中会介绍与过渡期的关系),然后介绍正面清单制度的适用对象(其中也会说明已修订的正面清单内容)。此外,本简报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撰写时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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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装正面清单制度的概要
2. 正面清单
【相关链接】
English: "Japan’s Positive List System for Utensils,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Intended for Food Use (Effective from June 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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